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市民提問都市更新: 請問蘇貞昌先生….


提問人:林先生

問題:近五年臺北市都市更新已由乏人問津轉變成為選舉的主要政見。然在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已近20年未實施,但建物多已達使用年限的當下,無論是公劃更新地區或民間自劃的更新單元,均看不出來其「更新」的整體目標為何?鼓勵都更的方法多元,無論是稅賦,容積,乃至於拉皮補助,其實都是客觀的方法;然在區位條件不同,發展定位不同,地價行情不同的前提下,僅以一體通用的更新地區(單元)劃設原則及獎勵形式,勢將使都市發展淹沒在趨利競逐的房地產洪流裡,繼續深化貧富差距,新者恆新,舊者恆舊。是以,請問:可以引導未來台北市平衡區域發展,強劃區域分工的<台北市都市更新綱要計畫>何在?

提問人:陳建甫

問題:目前北市的空屋率甚高,約有17%的空屋被投資客買走,若高空屋率的問題在都更後仍未或得解決,請問要如何保障那些住不起台北是高價房屋的大眾?即使都更蓋了不少新房子,容積率提升,但這並不代表民眾能夠進住。



提問人:陳同學

問題:蘇先生您好,昨天的都更論壇提到都市更新所帶來的利益是有的,其中更指出他帶出上流化,以及階級化的加劇。有些住民更是因此遭受到第二次的弱勢的驅離。想請問,蘇先生當初在提出都更這樣構想時,是否有預先設想這類所衍生出的社會問題其解決之道?謝謝您。


提問人:張立新
問題:請問對202兵工廠提供中研院的開發有何看法?

提問人:張博勝

問題:您認為政府該如何審查都更案,保障原有住民的價值在公正的估價下,不會因開發商與估價師的利益交換,及政府官員偏袒開發商而使小老百姓畢生積蓄成為建商眼中的肥羊?



提問人:李坤憲

問題:蘇先生提到要重視人和土地的關係,現行法令,都更是以外來的建商,也就是所未實施者主導都更。你注重人和土地的情感,怎樣把都更的主導權回歸給當地的人民呢?

提問人:陳錦儀

問題:新北市現在也欲跟上臺北市腳步,進行都市更新,像台北縣住宅與工業區混雜,以前政府為了圖利財團常未經原地主同意進行地且變更,導致地價狂跌,不得已賤賣土地,使得財團有機會賺取暴利,留下土地的人不賣也損失慘重。
每次走訪經過台北市各個角落,市容的雜亂,除了少數如博愛特區、信義區有較整齊規劃外,感覺大部分的土地房屋只要建商有土地,進行所謂的合法程序申請,同一個空間竟有豪宅與貧戶的差距,有些建築像闖入的不速之客,破壞了原有的美麗,並未考量到與原生建築與土地間的關係。建商建造時造成附近居居們的困擾,民眾抗議後政府才出面協調,導致居民不得不自組自救會捍衛家園。我很同意政府應該多方建立管道協助建商與居民溝通,大部分建商都很惡霸,對民眾根本愛理不理的,出了問題也推託給其他承包商。請教蘇先生認為如何在都市更新美意下,不讓建商與財團不當獲利,而讓居民離散,損失慘重,並能傾聽微弱的聲音?

提問者:盧先生

問題:最近民法物權編新修正區分地上權成為類型化的法定權力類型。就您看法與法律背景,是否贊成促進實務上尚處在觀望階段的區分地上權來處理斯有財產制下興辦公共建設的諸多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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